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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多了,月月都準?!?/p> 9月11日,一筆賠償款如期抵達李大叔的賬戶。他懸著的心定了:“日子,總算有了指望!” 可就在一年多前的那個寒冬,李大叔家的天塌了——兒子李峰因車禍不幸身亡,留下年過半百的父母、沒有固定收入的妻子和兩個尚且年幼的兒子。鄰居們無不搖頭嘆息:“這家人,往后該咋過?” 如今,每月按時到賬的賠償款,穩(wěn)穩(wěn)托住了孩子們的學費、灶上的米油,讓這個失去“頂梁柱”的家,依然保有溫暖的煙火氣。 但鮮少有人知道,這份按月抵達的“希望”,竟源自法官張剛燕辦案時的“未雨綢繆”…… 2023年12月10日,李峰在送貨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當場死亡。隨后,其父李大叔為確認兒子與某運輸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申請勞動仲裁并獲勝。但運輸公司不服,于2024年10月訴至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 “李峰給你們拉貨快一年,出了事咋就無關?”庭審現(xiàn)場,李峰的妻子林慧代李大叔出庭應訴。她攥著仲裁裁決書,難掩激憤。 “沒簽勞動合同,公司規(guī)章管不著他!車是老板于剛個人租的,工資也是他個人發(fā)的,跟公司沒關系!”運輸公司代理人立刻反駁,說著,還拿出汽車租賃合同佐證,試圖撇清關系。 劍拔弩張間,承辦法官張剛燕冷靜援引相關規(guī)定,明確指出認定勞動關系的三個要素:雙方主體適格、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管理以及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組成部分。 緊接著,張剛燕對著“三要素”逐條拆解:“公司有資質,李峰是合法勞動者;李峰每天聽于剛安排送貨、領取報酬,本質是受公司管理;李峰運輸貨物的工作是公司的主要業(yè)務?!痹掍h一轉,張剛燕戳中要害:“于剛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安排工作、發(fā)工資,怎么能算個人行為?” 此話一出,運輸公司代理人的辯解頓時沒了底氣。 但真正的難題,才剛剛開始。這次庭審結束后,經(jīng)驗豐富的張剛燕敏銳地察覺到了這場官司背后的沉重包袱。 “一開始看材料,確實是勞動關系認定的常規(guī)案子,但和林慧聊了兩句就發(fā)現(xiàn),她要的不是‘一張勞動關系判決書’,而是能實實在在拿到賠償,給丈夫的事一個交代?!睆垊傃嗾f。 張剛燕心里算得明白:“就算判了存在勞動關系,李大叔一家接著要去申請工傷認定,還需要再提起申請工傷保險待遇的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還要提起訴訟。若運輸公司不服,可能還會另行提起行政復議以及行政訴訟,這對一個剛遭受喪子之痛的家庭和一家本就經(jīng)營不易的企業(yè)來說,都是不可承受之重?!?/p> 通盤考慮下,張剛燕決心尋找一條能夠一攬子化解糾紛的調解路子。 張剛燕首先找到運輸公司代理人,坦誠溝通:“證據(jù)擺這兒,勞動關系跑不了,真判下來,公司不僅要賠,以后招標也受影響,值當嗎?咱們索性一次性把賠償談妥,既讓李大叔一家拿到錢,公司也能避免后續(xù)無休止的訴訟,豈不更劃算?” 一次次釋法明理,運輸公司方的態(tài)度終于從堅決對抗轉向了尋求解決方案。 見時機成熟,張剛燕轉頭又撥通了林慧的電話:“現(xiàn)在調解,錢能早點拿到,不用再跑法院;真等判決,萬一公司上訴,你還得熬,這個家耗不起?!?/p> 電話那頭,林慧表示:“張法官,我聽您的?!?/p> 今年2月24日,在張剛燕的多輪調解下,雙方坐到了一起,一個關于工傷保險待遇的“一攬子”調解方案達成:運輸公司方同意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及相關賠償。一場可能曠日持久的連環(huán)訴訟危機,在法官的智慧和努力下巧妙化解。 今年9月9日,該案入選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三融”工作機制助推實質解紛典型案例。 “‘按下葫蘆浮起瓢’是人民群眾不愿看到的,更是人民法官在辦案時要努力避免的?!碑斕斓男侣劙l(fā)布會后,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海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針對可能引發(fā)衍生訴訟的案件,承辦法官要摒棄就案辦案思維,實質性化解矛盾,真正實現(xiàn)案結事了。 這一案,若只判勞動關系存在的“是”或“否”,對法官來說輕松很多。但張剛燕選擇了更進一步—— 因為裁判之外,還有生活; 因為訴訟結束,這一家人,還要繼續(xù)走下去。 ?。ㄎ闹邪干娈斒氯司鶠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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