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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第二法院發(fā)出《家庭教育令》責令一男子停止家暴行為。此舉是該法院建立未成年人“關愛名單”并深入落實名單內人員判后回訪、關注家庭教育等延伸訴訟服務工作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具體體現。 2017年,小華(化名)的父母因性格不合離婚,雙方約定孩子由母親撫養(yǎng)。2022年6月,小華父親阿強(化名)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yǎng)權。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承辦法官司薇發(fā)現阿強曾用板子毆打、錘子敲打等暴力方式管教兒子,遂駁回阿強爭奪撫養(yǎng)權的主張并對其予以訓誡和警告。案件判決生效后,法官及時將小華納入法院的“關愛名單”,定期電話回訪了解小華的情況。今年2月初,法官在回訪時察覺,阿強仍不時以孩子不聽教為由,對小華實施打、罵、罰。深感痛心之余,法官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家庭教育促進法》有關規(guī)定,向阿強發(fā)出《家庭教育令》,責令其不得再家暴孩子,并對其進行了家庭教育指導。 
▲法官宣讀《家庭教育令》 “原來我一直用錯了教育方式,現在覺得很對不起孩子?!卑姸⒅稚系摹都彝ソ逃睢费鄯簻I光,承諾要改過自新,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讓孩子健康快樂地長大。 據司薇介紹,小華是第30位被列入市第二法院“關愛名單”的未成年人。近年來,中山法院積極探索家事審判和矛盾化解新路徑,強化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市第二法院通過將家事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列入“關愛名單”,對他們逐一開展判后回訪,把對未成年人的關心教育延伸到法庭之外。同時持續(xù)深入開展心理專家輔導機制,幫助未成年的當事人解開心結,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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