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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下午,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近期審理的一起同居關系子女撫養(yǎng)糾紛案件中,發(fā)現(xiàn)一方當事人存在轉移、藏匿子女的行為,現(xiàn)場發(fā)出了全市首例《家庭教育令》,具體情況怎樣呢? 
據(jù)了解,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上訴人譚某與上訴人潘某同居關系子女撫養(yǎng)糾紛案中,經(jīng)審查,潘某作為孩子的父親,在未征得孩子母親譚某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出生后便一直跟隨母親共同生活、且年僅3歲的兒子帶回廣西交由家人撫養(yǎng),且藏匿并拒絕孩子母親譚某進行探視。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相關法律規(guī)定,要求父母應承擔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發(fā)展狀況,強調以親自陪伴等方式方法撫養(yǎng)未成年子女。中院表示,本案中無論該院判決孩子小潘由誰直接撫養(yǎng),孩子父親潘某都不得藏匿小潘,不得阻止孩子母親譚某參與對小潘的家庭教育,因此發(fā)出了全市首例“家庭教育令”。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家事合議庭審判長鐘勁松:“我們這個‘教育令’有三個內容,一個是責令義務履行人要禁止他藏匿搶奪孩子;第二個要求是責令他允許這個孩子的母親實行共同的家庭教育;第三是要責令他在教育令發(fā)出的三日內,接受本院的一次家庭教育指導,也就是父母課堂?!?/p> 那么,離異或者分手的父母,應該怎樣做才能讓孩子健康成長? 
▲父母課堂
青少年兒童心理咨詢師朱洪岐:“不把成人的沖突和情緒帶入到父母的角色當中,很多夫妻可能離婚了,沒有處理好這個部分,他們不知不覺地就會把孩子拉到自己的陣營來對抗,這樣對孩子的成長是極其不利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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