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9643號
戴重慶:
本院受理李嘉茹與郭思臣、戴重慶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964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18711元(該款上訴人李嘉茹已預交),由上訴人李嘉茹負擔。
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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