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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4084號 王遇平、中山市承鴻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王遇平與被上訴人何詩茹、原審被告中山市承鴻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預約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20民終4084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按上訴人王遇平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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