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6564號
彭偉宗:
本院受理上訴人陳碧俊與鄧文強以及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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